

總公司必須擁有下屬的若干個分公司,如無分公司是不能稱之 為"總公司"的北京公司注冊應具備哪些條件
一、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:
有限責任公司是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設立,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,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。
二、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的條件:
1、股東為1個(含1個)以上50個(含50個)以下;
2、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,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;法律、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新《公司法》打破了原來公司注冊資本按10萬咨詢、30萬零售、50萬以上批發(生產)來介定公司經營范圍的模式;
3、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
4、有限公司名稱,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,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有關規定,名稱中標明"有限責任公司"或"有限公司"字樣。公司的組織機構為股東會、董事會(執行董事)、監事會(監事)、經理;
5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。
三、受理審核時限:
申請辦理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、變更、注銷登記和備案,凡材料齊全,符合法定形式,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當場作出登記決定,并在5個工作日核發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明。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,受理審核時限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《企業登記程序性規定》執行。
市工商局登記管轄范圍:
1、注冊資本3000萬元(含)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;
2、國有獨資公司;
3、專業從事進出口業務、勞務輸出業務、對外承包工程的公司或者資產評估公司、驗資公司、審計公司、典當公司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、專業從事特殊行業經紀業務的經紀公司、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、境外就業中介公司、人才中介服務公司、征信公司。
各區縣工商分局登記管轄范圍:
1、市工商局受理范圍以外的有限責任公司,由企業注冊地所在分局負責登記注冊;
2、有限責任公司的分公司。
四、收費標準:
1、公司設立登記收取登記費的標準:按注冊資本的0.8‰收??;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,超過部分按0.4‰收??;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,超過部分不再收??;設立登記最低收費80元;分公司設立登記收取登記費300元。
2、公司(分公司)變更登記費100元。
3、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收取變更登記費的標準:注冊資本未超過1000萬元的,增加部分按0.8‰收??;超過1000萬元的,超過部分按0.4‰收??;超過1億元的,超過部分不再收??;收取增加注冊資本注冊登記費的,不再收取變更登記費;增資最低收費為100元。
4、補換執照收取費用50元。
5、執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費10元。
五、注冊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程序:
第一步:咨詢后領取并填寫《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、《指定(委托)書》,同時準備相關材料;
第二步:遞交名稱登記材料,領取《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》等待名稱核準結果;
第三步:按《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》確定的日期領取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,同時領取《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》;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的,辦理相關審批手續;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;辦理驗資手續(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,還應辦理資產評估手續);
第四步:遞交申請材料,材料齊全后領取《受理通知書》;
第五步:按《受理通知書》確定的日期交納登記費并領取執照。
六、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、證件:
1、《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》(內含《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》、《投資者名錄》、《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》、《董事會成員、經理、監事任職證明》、《企業住所證明》等表格);
2、 公司章程(提交打印件一式兩份,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;有法人股東的,要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);
3、 驗資報告;
4、 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,還應提交資產評估報告(涉及國有資產評估的,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文件);
5、《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及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;
6、 股東資格證明;
7、《指定(委托)書》;
8、 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,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9、 除上述必備文件外,還應提交打印的股東名錄和董事、經理、監事成員名錄各一份。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